[摘要]为什么说蒲松龄的《野狗》是最骇人的一篇小说?少时读《聊斋》,囿于自己的古文素养,更多的是流连于书中一些较为通俗易懂的篇幅不长的故事,《野狗》便是其中令我读罢后怕...
为什么说蒲松龄的《野狗》是最骇人的一篇小说?
少时读《聊斋》,囿于自己的古文素养,更多的是流连于书中一些较为通俗易懂的篇幅不长的故事,《野狗》便是其中令我读罢后怕不已的短篇之一。在很长一段时间里,造成的后遗症就是自己根本不敢走夜路,而且平时出门还会在身上揣上一块石头。语言文学的感染力或许正在于此吧。
步入不惑之年,与严酷的生活现实正面对抗,本身就是一件颇为恐怖的事,这等字里行间偶现狰狞的恐怖画面,自然已不会再对我有多少触动,不过回想起少年时的幼稚,倒是会莞尔一笑。偶有偷闲之时,机缘巧合之际,于心中默诵此篇之字句,却揣摩出了几分别样的意味。
于七之乱,杀人如麻。乡民李化龙,自山中窜归。值大兵宵进,恐罹炎昆之祸,急无所匿,僵卧于死人之丛,诈作尸。
兵过既尽,未敢遽出。忽见阙头断臂之尸,起立如林。内一尸断首犹连肩上,口中作语曰:“野狗子来,奈何”群尸参差而应曰:“奈何”俄顷,蹶然尽倒,遂寂无声。李方惊颤欲起,有一物来,兽首人身,伏啮人首,遍吸其脑。李惧,匿首尸下。物来拨李肩,欲得李首。李力伏,俾不可得。物乃推覆尸而移之,首见。李大惧,手索腰下,得巨石如椀,握之。物俯身欲龁。李骤起,大呼,击其首,中嘴。物嗥如鸱,掩口负痛而奔,吐血道上。就视之,于血中得二齿,中曲而端锐,长四寸余。怀归以示人,皆不知其何物也。
脱胎于自己熟悉之场景的超自然事件,常会唤起人内心中最深层次的恐惧。其实,无论“大兵宵进”还是杀人盈野的场面,都与我们现代人习以为常的和平环境相去甚远,不过,少时的往事,还是让此文带给了我一些“恐怖的共鸣”。我所生活的城市具有南北狭长形状的特殊布局,在一些地方,尤其是北郊,城区的东西宽度常不足两公里。那里厂区遍布,在巨型设施和烟囱中间,即便白日也难见人踪。又或是荒山野岭,蛇鼠横行,草木间隐现坟冢。在与伙伴“开拓”新区域的历险中,我也曾遭遇到过目露凶光、身体状态可疑的恶犬,如果那块碗口大的石头能够击中恶犬的脑袋,一定会让它负痛而逃吧……
回归原文,这只是个单一场景的故事,以“乡民李化龙”的第一人称为叙事视角,但却颇具镜头感。略作总结,我们可以得到这样的事件时间线:化龙促遇清兵 - 匿于尸丛 - 伏尸诈起 - 哀号复仆 - 野狗噬人脑 - 化龙击之得归 - 获兽齿二(为证)。
从明亡清兴的大背景来看,“骇人”无疑是一种具有历史深度的指涉。在异族全面入侵、江山易主的数十年间,华夏大地战祸四起、兵灾连绵,所谓“于七之乱”只不过是一个相对孤立的局部事件,然而,对于淄川人蒲松龄来说,那场惨变就是他的当代史和地方志,而在与他同时代的《聊斋》书稿的许多受众看来,这部作品恐怕只是他们亲身经历的超现实主义化而已。
或许,现实中的事件时间线是这样的:促遇清兵(逃难百姓骤遭围捕) - 百姓哀号乞活 - 尽数被屠 - 化龙匿于尸丛(诈死) - 清兵夜离 - 野狗啃噬尸体 - 化龙击之得归。
其实,只要把“诈尸”这一惊悚情节调换一下顺序,再把“已死者”换为“将死者”,那么,认为这个故事具有现实原型,也就可以说得通了。从这个角度来看,它简直就是一份屠杀幸存者的回忆录。很可能,“乡民李化龙”是随难民队伍猝遭清兵围捕屠杀时,侥幸躲过了第一波的屠刀,勉强厕身于尸堆间;或许,“野狗子来,奈何” 便是被难者临死前的绝望呐喊;或许,“来拨李肩,欲得李首”的“物”,并非是什么超自然生物,就是逐一补刀或猎取首级的清兵,又或许,被化龙“击其首”的,也还是企图捡便宜、却被打个措手不及的散兵游勇。甚至于,所有这一切,只不过是一位屠杀的幸存者,在巨大的精神冲击和极度恐惧下,将自己脑海中的因果被颠倒和时间线被打乱的记忆原原本本加以述说的产物,而那些超自然的恐怖元素,可能只是在其视觉受限的情况下,凭借听觉、触觉和嗅觉,再辅以传统信仰和对鬼狐怪谈的固有认知,脑补得出的一幕魔幻场景而已。
在本文中,作者先是将“过兵”的情节虚写,而后又将“野狗噬尸”的恐怖场景实写,“兽首人身”的形象,寓意是何其明显,笔法又是何等狡黠。在贯穿作者全部创作生涯的康熙年间,尽管“文字狱”尚未如后世那般酷烈,但创作此类以敏感事件为背景的作品还是会有犯大忌的可能。才学横溢而又屡试不第的柳泉先生,哪怕知晓自己的这部作品将难登大雅之堂,却也不愿冒险给自己的子孙后世惹上麻烦,故而在全书各篇中多有曲笔,《野狗》一文也是如此。从另一方面来说,尽管它反映了历史真实,但毕竟这不是史学著述,而是文学作品。对客观世界进行艺术加工与审美升华,能够催生读者的联想与思考,正是文学的本质之一,也是它的魅力和价值所在。
说句题外话,以“于七之乱”为背景的聊斋小说还有《公孙九娘》一篇。这部作品与六朝以降的古典志怪小说的叙事结构颇为不同,它以悲戚的背景开始,仍以悲切无边的气氛结束,摆脱了中国传统文艺作品对大团圆结局的执着追求,却带有东方化的哥特文学的独特意味。在此向各位推荐一读。
为什么说蒲松龄的《野狗》是最骇人的一篇小说?
《野狗》是蒲松龄创作的一篇仅280字的小说,收录在《聊斋志异》第一卷中。在三百多篇聊斋故事中,《野狗》的篇幅短小,故事情节也很简单。然而其恐怖程度甚至超过了著名的《画皮》,其原因就在于这是一篇披着鬼神外衣的纪实文字,真实的再现了几百年前清军对山东地区的一场大屠杀。
一,《野狗》给人巨大的感官恐怖。
最恐怖的故事,剧情往往最简单。《野狗》的开头用八个字就交代了故事时代背景:
“于七之乱,杀人如麻!”
山东刚刚发生了战乱,被杀的人不计其数,尸横遍野。一个叫李化龙的乡民为了避免战乱,逃窜到深山中。结果遇到了“大兵”队伍从这里走过,李化龙怕被“大兵”杀死,连忙倒在死人堆中装死。等到“大兵”队伍都走掉了,仍然不敢冒然爬起来。
一个躲避死亡的人卧在遍地的死人堆中,还有随时会取自己性命的“大兵”。蒲公用极其精简的笔墨便描绘出了主人公在战乱中面临的孤独和恐惧。令读者细思之后仿佛置身其中,顿时涌起无限的惶恐和绝望。
然而,故事高潮还在后面。正当李化龙躺在死人堆中装死的时候,那些缺胳膊少腿或者被砍掉脑袋的死尸纷纷站起来了!一个脑袋没有全砍断,歪挂在脖子上的尸体开口说话:“野狗子如果来了,咱们可怎么办呢?”于是群尸都纷纷叹息道:“是啊!野狗子来了怎么办啊!”尸体们叹了一会气,仿佛无可奈何一般轰然倒地。
这里的描写仿佛是电影画面一般:一个活人装死躺在地上,他身边死状惨烈的尸体却纷纷站起来,而是大家都担心“野狗子”会来。“野狗子”是什么东西?为何连死去的人都如此惧怕?在带给读者毛骨悚然的恐怖感后,又留下了悬念,吸引读者继续看下去,不得不佩服蒲公的文笔。
故事到这里已经将恐怖气氛营造到了顶点,李化龙颤巍巍的想要站起来离开,正在这时刻,更恐怖的地方来了——“野狗子”出现了!
这是一个兽头人身的怪物,它来到尸身旁边,趴下身子咬碎尸体的头颅,吸取脑髓。装死的李化龙看的一清二楚,连忙把自己的头埋在其他尸体之下。这个被称为“野狗子”的怪物依次吸尽尸体的脑髓,终于来到了李化龙的身边,扒拉他的肩膀。李化龙用力将头藏在尸体的下面。怪物见拔不动,便把遮住李化龙头部的尸体移开。
李化龙大为惊恐,忽然摸到一块大石头,于是便将石头捏在手中。当怪物趴下身子准备咬碎他脑袋的时候,李化龙用石头猛击怪物的脑袋。碗口大的石头砸在怪物的嘴上,怪物负痛逃走,并在路上吐出了鲜血。
李化龙在鲜血中捡到两颗四寸多长的獠牙,他好忙逃回家中,并拿着那两颗獠牙向人打听到底“野狗子”是什么东西,但没有人知道。
这段情节可谓险象环生,怪物一步步的逼近并准备咬碎自己的头颅。幸好抓到一个石头打掉了怪物的牙齿,逃得一条性命。然而怪物到底是何种野兽,却无人能知。在恐怖之余又引发读者关于“野狗”的思考,到底是什么东西连死人都要敲骨吸髓呢?最后的结局故事主题得到了升华。
《野狗》的描写恐怖但引人入胜,蒲松龄用简练的文字深深抓住了读者的目光,即便恐怖,也还想看下去。而最后提出了令人深思的问题,达到了“讽刺骂世”的艺术效果。《野狗》并没有拍成过影视,但周星驰的《大话西游》里黑山老妖吸取人精气那段明显是借用了《野狗》的情节。
二,《野狗》是真实历史的艺术再现。
蒲松龄生于动荡不安明末,他的青年时代目睹了李自成起义和清军入关后普通民众所承受的苦难。而是这位老先生一生坎坷,自己就是底层民众之一。
他同情百姓的遭遇,憎恨强权,故此将这些情绪都借《聊斋志异》的三百多个故事发泄出来。由于清朝文字狱严重,为了躲避朝廷的迫害,故此借着花妖狐鬼的外衣,以谈神说鬼的荒诞笔法将自己一生的见闻和不平写成故事。从这一角度来说,《聊斋志异》其实是明末清初的一部历史。《野狗》真正的恐怖的地方就在于文中尸横遍野的屠杀是真实发生过的。
顺治元年(1644年),清军进入山海关,紧接着兵发北京,李自成大顺军败退。满清贵族连忙开始了镇压各地反清起义和消灭明朝残余势力的战争。
山东栖霞人于七,父亲于进表是前明军官,在崇祯二年抵抗后金的战争中阵亡,他的外公正是赫赫有名的抗倭英雄戚继光。
于七在崇祯朝考取武进士,可谓世受明恩,与清朝有着国仇家恨。面对明清鼎革的大变局以及清初的各种暴政,于七暗中招兵买马,于顺治五年(公元1648年)在胶东锯齿山揭竿而起,打出了“反清复明”旗帜,成为清初众多反清组织中的一支。
这便是《野狗》开篇所说的“于七之乱”。
起义军很快攻占宁海州,杀死了清朝官员,并开始攻打文登,栖霞两县城池。清朝政府由于各地抗清组织众多,便对于七起义军实行招安政策。于七在劝降中动摇了抗清的决心,便投降了清朝,被授予栖霞把总之职。
于七投降后,并没有得到清朝官员的尊重,仍然备受打压和猜疑。而且作为明朝的武进士,父亲又死于满人之手,居然向满人投降。亲友们纷纷斥责他忘记了“君父之仇”,于七也为此懊悔不已。
于是在顺治十八年秋天,于七再次发动抗清起义,山东各地百姓纷纷加入,战火迅速遍及山东大地。清朝派八旗军和绿旗兵三万多人围攻锯齿山,义军与之对抗三个月,清军无法取胜,连忙从河南调来红衣大炮对锯齿山猛烈轰击。清朝军队在赶往栖霞县的路途上,大肆烧杀抢掠,无数无辜百姓遭到杀戮。这便是小说中的“大兵”。
起义军被围困数月,渐渐弹尽粮绝。此时清军又在义军内部奸细的带领下攻占了锯齿山的几个山头,义军仍然坚持战斗,但损失巨大。康熙元年春,于七率义军突围,双方又是一场大战,义军死伤殆尽,尸积如山,将领们在最后关头纷纷拔剑自刎,或是与清军拼死战斗,最终全军覆没,无一人投降。于七成功突围而出,从此隐姓埋名,到华严庵落发为僧,法号“善和”,一直活到了七十多岁。
由于一直找不到首领于七,清军对栖霞,莱阳的平民百姓展开了血腥的报复性屠杀。而蒲松龄为避文字狱的风险,只在于“七之乱”后紧接着写了四个字“杀人如麻”,让人看不出到底是谁杀人如麻。而在另一篇故事《公孙九娘》里,蒲老先生则明白的写到当时的惨状:
于七一案,连坐被诛者,栖霞,莱阳两县最多。一日俘数百人,尽戮于演武场中,碧血满地,白骨撑天。
正因为清军的大肆屠杀,才导致李化龙躲入深山,又藏在尸堆中,引出了一段《野狗》的故事。
经历了于七之乱后,清朝对山东百姓的盘剥和压迫更加变本加厉。幸存的百姓生不如死,已经死去的则受到株连开棺戮尸。官吏们如同吸人脑髓的“野狗子”一般,不仅要从活人身上盘剥,更要刮下地皮三尺,连死人也不放过。俗话说:“一死百了”。然而生活在明清易代的动荡岁月中的普通百姓,确实连死了都不能逃避封建朝廷的敲骨吸髓。
饱受苦难的蒲松龄老先生,在清朝的高压统治下,只得编造出一个大家都不知道是何物的“野狗子”来委婉的表述这段历史,并表达了自己的愤慨之情。野狗者,如狼似虎之封建官吏也!
总结:
世人大多被蒲松龄的障眼法所迷惑,陶醉于《聊斋志异》中塑造的各种花妖狐鬼的故事之中。然而若是用心去读《聊斋志异》的大大小小三百多个故事,就会发现这部谈狐说鬼的小说集,其实就是明清之际社会各阶层人的一副“众生像”。
或许几百年前的蒲老先生怕后世的人不明白他的苦心,所以在《聊斋志异.自序》中写到:“知我者,其在青林黑塞间乎?”
《野狗》之所以恐怖,不仅是因为故事情节的毛骨悚然,更重要的原因是故事背后隐藏着发生于几百年前的一次真实的历史事件,任何的恐怖故事一旦与真实挂钩,便会将恐怖无限放大,令人惊心动魄。